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3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和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 2 1 年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 意03见》 杭教高中〔0 3〕 号) 求, 就 2 1 年 杭 州 市 区 ( 城 区、 城(要现上下21 503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 江 区 和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湖 风 景 名 胜滨西区,下同)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和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请遵照执行。下,一、报名及志愿填报1. 志愿填报时间与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含 已 被 各 类 高 中 学 校 提 前 自 主 招 生 录不取的学生) 于 5 月 2 日 8:0 至 5 月 2 日 2 :0 登 录杭州 市 区 各 类,40500高中招生信息 管 理 系 统 (以高www.z k .e 是 唯 一 网 址, 下 简 称 “hj s nty ) 在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选择填报集中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统一招生学校和 专 业 志 愿。5 月 2 日 2 :0 高 中 招 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500关闭后,考生所报志愿 将 不 得 更 改。志 愿 填 报 完 成, 完 成 2 1 年 杭即03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和集中统一招生的报名。请考生和家长慎 重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填报。选择,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5 月 2 日在所在学校办理已填报 志于7愿的确认手续(仅是对在 高 中 招 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关 闭 前 考 生 最 后 填 报的志愿进行确认,不能更改已报志愿,下同) 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区初中;学校往届毕业生和外 地 初 中 应、 届 毕 业 生, 5 月 2 日 ( :0—1 :往于7906 华浙广 场 9 号) 楼 大 厅 办 理 已 填 报 志 愿 的 确 认二0)0 到市教育考试院(手续。2. 志愿设置及填报要求集中统一招生录取共分三批进行,除第二批中的中专(含成人中专•5 •9 普通班,下同)类外,第一、二批招生录取均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考生应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特点及批次顺序填报志愿;第三批(招生市场)采用考 生 与 招 生 学 校 双 向 选 择 的 录 取 方 式, 生 不考需填报志愿。列入第一批招生 录 取 的 有 1 所 省 级 重 点 普 通 高 中 学 校, 中,其63所学校各有两个校区, 所学校有纳入集中统一 招 生的 特色 班, 此 集因2 代码单列)招生单位(具体招生计划中统一第一批招生录取共有 2 个(1及代码见我局印发的《0 3 年杭州市 区各类 高中报 考 指 南》 。报 考 第)21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考生,最多可填报其中 4 个招生学校(单位)志愿。列入第二批招生录取的 有 一 般 普 通 高 中、 业 高 中、 工 学 校(职技具体招生计划 及 代 码 见 我 局 印 发 的 《0 3 年 杭 州 市 区 各 类 高 中 报 考 指21)具南》 和中专( 体 招 生 计 划 及 代 码 见 杭 州 市 教 育 考 试 院 印 发 的 《0 321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 。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三类学校可以相互兼报, 生 可 在 上 述 三 类 招 生 学 校( 业) 选 报考专中 专业)志愿。中专与一般普通高中、职业 高中、 工学 校 三 类技4 个学校(学校不得兼报, 考 中 专 的 考 生 应 根 据《0 3 年 杭 州 市 各 类 普 通 中 专报21招生手册》中的招生学校(专业)批次及中专投档录取方式的特点,填报具体招生学校与专业志愿。考生及家长应在认真阅读我局印发的《0 3 年杭 州市区各 类 高 中21报考指南》 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凡填报民后,办学校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二、文化考试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安排:日 期上 午8:0—1 :0303语 文下 午1:0—3:031数 学4:0—5:003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1:0—3:031英 语6月1 日56月1 日6•6 •08:0—1 :0303科 学 三、计分与划线 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为文化课考试成绩加上体育考试1. 计分:满分为 5 0 分。成绩,7 考生加分按《杭州市教育局关于 2 1 年杭州市区各类 高2. 加分:03 (执行。中招生考试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教高中〔0 3 8 号)21 〕 根据集中统一 招 生 计 划 数( 生 计 划 总 数 减 去 实 际 完 成招3. 划线:的提前自主招生数)和报考学生的志愿及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划定第一、二批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四、录取录取工作分三批依次进 行, 符 合 有 关 前 置 条 件 的 基 础 上, 一、在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中专类除外) 招 生 录 取, 平 行 志 愿” 档 录 取的按“投的方式进行,第三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招生录取,由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择优录取。校与未被各类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纳入集中统一招生的部 分 高 中 学 校 特 色 班 的 录 取 按《 州 市 教 育杭局关于 2 1 年 杭州市区部分高中特 色班招生工作 的 通知》 杭教高中(03〔0 3 1 号)规定执行。2 1 〕6 学生按规定程序被所报 考 学 校 录 取 以 后, 他 招 生 学 校 不 得 再 行其录取。(一)第一批投档录取 分数优先”的原则,对符合第一批招生录1. 确定投档位次。根据“取学校招 生录取前置条件, 上第一批招 生 录取学 校最低录 取 控制 分并根据招生计 划 按 1: 0 左 右 的 比 例 划 定 ) 考 生, 投 档 分 数的按数线(1.5(即考生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及加分,下同)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每位考生的投档位 次。 分 数 相 同 的 考 生, 以 下 条 件 的 顺 序 依 次按确定投档先后位次。( )初三年级获得市级或城区级 “ 好 学 生” “ 秀 学 生 干 部”三、优荣1誉称号的考生;( )招生考试中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成绩得分高的考生;2( )招生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成绩合计得分高的考生;3( )招生考试中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4•6 •1 ( )招生考试中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5( )各类高中招生体育考试成绩得分高的考生。6 计逐2. 投档录取。投档时, 算 机 按 已 排 定 的 投 档 先 后 位 次, 个 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前一 考 生 投 档 完 毕, 对 下 一 考 生 进 行 投 档; 对再在 根遵原对每位考生进行投档 录 取 时, 据 “ 循 志 愿 ” 则, 该 考 生 所 填 报 的 从志愿 ① 学校到志 愿 ④ 学校逐 一 进 行 投 档,先① 、 、 、 四个志愿,②③④投档到志愿 ① 学校,如该学校未满额(即已投档录取人数少于该校招 生计划数) 该生就被志愿 ① 学校录取,,否则再投档到志愿 ② 学校,依此类推。当考生被所填报志愿学校录取,就不再继续投档。在投档录取过程中,当招 生 学 校 的 投 档 录 取 人 数 和 招 生 计 划 数 相等时,最后一个投档位次的考生的投档分数,即为该学校的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投档分数与该校最低投档录取分数线相同,但投档位次排在。上述考生之后的其他考生不再向该校投档) 如有学校仍未完 成3. 补报志愿。根据以上办法依次投档录取后,招生计划,则在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录取工作基本结束的次日,未被录取的上线考生可通过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补报志愿,并仍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方式,向招生未满学校投档,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二)第二批投档录取在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 投 档 录 取 中 未 被 录 取 的 上 线 考 生, 未 上与第一批招 生录取学校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 线,但上 第二 批招 生 录取 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第二批招生录取学校招生录取前置条件的进入第二批招生录 取 学 校 的 投 档 录 取 程 序。第 二 批 招 生 录 取 学考生,校的投档录取分两类进行,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职业 高 中 和 技 工 学 校: 生 在 第 二 批 招 生 录 取考1. 一般普通高中、学校志愿中填报一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的,投档录取的方式与第一批招生录取学校的投档录取方式相同。有体检或面试要求的专业,体检或面试合格为该专业录取的必要条件。 录取分三批,第一批为“” 五年一贯制”高职班,第2. 中专:3+2 和“二批为 3 年制普通中专, 三 批 为 成 人 中 专 普 通 班。每 批 招 生 以 招 生第学校为单位,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6 •2 生学校按德、 体等方面全面衡量,智、择优录取。第一志愿未被录取者,改投第二志愿,依此类推。(三)第三批(招生市场)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 段 学 校 根 据 本 校 招 生 计 划 与 未 被 第 一、二批招生录取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择优录取。杭州市教育局 2 1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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